推动存量商品房转保障性住房
6月20日,住房城乡建设部召开了“收购已建成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工作视频会议”。会议明确,各地要有力、有序、有效地开展收购已建成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的工作。市县应根据本地区房地产市场情况,综合考虑保障性住房的实际需求和商品房市场库存水平,按照“政府主导、市场化运作”的思路,自主决策、自愿参与。
以需定购,摸清需求
住房城乡建设部强调,要坚持以需定购,准确摸清需求,细致摸排本地区保障性住房需求底数和已建成存量商品房情况,合理确定可用作保障性住房的商品房房源,提前锁定保障性住房需求。通过这种方式,能够确保保障性住房的供给与实际需求相匹配,避免资源浪费。
规范实施,防范风险
会议还指出,要坚持规范实施,防范各类风险。具体来说,要做到收购主体规范、收购过程规范、配售配租规范,确保收购的已建成存量商品房在户型面积、价格、位置等方面都合适。通过规范的操作流程,可以有效降低潜在的风险,确保项目的顺利推进。
用好金融支持政策
此外,住房城乡建设部要求各地要用好金融支持政策,实现资金可平衡、项目可持续。金融支持政策的合理运用,可以为项目提供必要的资金保障,确保项目的长期可持续性。通过金融手段,可以有效缓解资金压力,推动项目的顺利实施。
加强领导,完善政策
住房城乡建设部还强调,开展收购已建成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工作的市县,要切实加强领导力量,抓紧建立健全工作机制,完善配套政策,形成工作合力,推动条件成熟的项目尽快落地。通过加强领导和完善政策,可以为项目的顺利推进提供坚实的保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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