温岭九龙汇调蓄工程项目概况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》等相关规定,温岭九龙汇调蓄工程项目已获得浙江省政府的批复。该项目的用地性质为公用设施用地,包括多个村的土地共计约947.8亩。具体涉及到的村庄包括下蒋村、河边村、莘塘村、虎头山村、上洋林村、下叶村、后洋郑村、石埭村和鑫联村。每个村庄的土地面积和用途均有详细规划,其中包括农用地和建设用地。
土地征收补偿标准和安置情况
根据《温岭市人民政府关于重新公布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》文件的规定,征收土地的补偿标准将按照文件执行。同时,社保安置方面将执行《温岭市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障办法》文件的规定。对于农村村民的住宅补偿标准和安置情况,各村庄均有相应的执行方案。对于一些未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的个别村民,当地政府将根据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做出决定,确保各方合法权益。
法律申诉途径和期限
如果被征收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对征地方案有异议,他们可以在本公告期限内向浙江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,或在六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。在复议和诉讼期间,土地征收工作将不受影响。本公告期限为10个工作日,希望各方能够理解和配合,共同推进温岭九龙汇调蓄工程项目的顺利实施。
- 温岭九龙汇调蓄工程项目
- 土地征收
- 补偿标准
- 安置方案
- 法律申诉